湖北省宣恩縣李家河鎮象鼻溝生態清潔小流域治理工程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湖北省宣恩縣李家河鎮象鼻溝生態清潔小流域治理工程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湖北省政府采購電子交易數據匯聚平臺(網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應商客戶端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HBYM-XE-2024-CS-42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2825-2024-01392
3、項目名稱:湖北省宣恩縣李家河鎮象鼻溝生態清潔小流域治理工程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398.076515(萬元)
6、最高限價:398.076515(萬元)
7、采購需求:
主要建設內容為坡改梯工程、田間配套工程、村莊環境整治、溪溝整治、林草措施、封育措施等工程的建設,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歷天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落實政府采購優先采購節能、環保產品政策;
(2)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微企業)等政策。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供應商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及以上資質。
(2)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水利工程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且具有水利工程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證,項目經理必須是本單位注冊人員,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項目技術負責人具有水利工程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證;主要管理人員等均具有相應崗位證書,安全員具有安全生產C類證書。
(3)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及擬任本合同工程的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取得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并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A、B、C證)且在有效期內。
(4)根據恩施州人社發【2016】23號“關于落實《恩施州建設領域勞動者工資支付保障實施辦法》相關規定的意見”及此意見的補充通知(恩施州人社發【2017】35號)規定,本項目供應商到遞交磋商響應文件時間截止時,無因拖欠勞動者工資受到行政處理處罰且在行政處理處罰期限內的或無因拖欠勞動者工資經人民法院判決且未執行完畢的或未自覺履行完畢的情形(供應商應作出承諾,否則其投標將被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