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縣鄉鎮污水設施改擴建項目(一期)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石柱縣鄉鎮污水設施改擴建項目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石發改審〔2023〕93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石柱土家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建設資金來自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和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石柱土家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一期)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石柱縣魚池鎮、王場鎮、黎場鄉、萬朝鎮等鄉鎮。
2.2 項目概況與建設規模:項目擬對魚池鎮、王場鎮、黎場鄉、萬朝鎮等鄉鎮污水設施進行改擴建(具體實施范圍及內容根據業主單位的建設計劃和鄉鎮實際情況按程序進行調整)。
2.3

本次招標項目工程總投資額:約13896.84萬元;

本次招標項目合同估算金額:約4600.00萬元。
2.4 招標范圍:本項目招標文件、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答疑資料、澄清資料以及其他補遺資料所包含的工程內容,具體以業主單位的指定實施內容為準。
2.5 工期要求: 365日歷天;
缺陷責任期要求: 24 個月;
2.6 標段劃分(如有): / ;
2.7 其他: /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3.1.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資質條件: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1.2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業績條件: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條內容;
3.1.3 投標人還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內容。
3.2 本次招標□接受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給予經濟補償。 給予經濟補償的,招標人將按如下標準支付經濟補償費:
4.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