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臨沭縣韓村河水環境綜合整治項目(一期工程)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臨沭縣韓村河水環境綜合整治項目(一期工程)已經由主管部門批準建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電子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承包單位。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概況:臨沭縣韓村河水環境綜合整治項目(一期工程),項目總投資金額為664.328913萬元。
2、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中的全部內容(具體明細詳見工程量清單)。
3、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分一個標段。
4、建設項目地點:臨沭縣青云鎮。
5、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6、計劃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80日歷天。
7、質量要求: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合格標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申請人須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項目經理須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B證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申請人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信用記錄,中國裁判文書網(wenshu.court.gov.cn/)無行賄記錄;具有行賄記錄或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不得參加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