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鄲館陶縣城區存量供水設施盤活特許經營項目招標公告
通用模板 館陶縣城區存量供水設施盤活特許經營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館陶縣城區存量供水設施盤活特許經營項目 已由 邯鄲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關于館陶縣城區存量供水設施盤活特許經營項目特許經營方案的審核意見》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館陶縣水利局 ,建設資金來自 中標社會資本方與政府出資人代表成立的項目公司 ,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館陶縣水利局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2.1.1 項目規模及內容:本項目為館陶縣存量供水設施盤活項目,存量資產內容主要包括館陶縣地表水廠及其配套供水管網資產。館陶縣地表水廠為全縣唯一的地表水廠,采取“混凝-沉淀-過濾-消毒”一體化供水處理工藝,占地46畝,取水為南水北調長江水,一期2萬噸/日于2015年投入運營,二期1萬噸/日于2021年投入運營,目前處理水量約3萬噸/日,負責向城區及農村集中供水站供水。配套供水管網主要包括PE管、PVC管、球墨鑄鐵管等,近年新建管道以PE管為主;2.1.2 特許經營區域:館陶縣城區及鄉鎮和農村地區,其中,鄉鎮和農村地區的農村集中供水站由館陶縣水利局下屬農村供水管理總站負責,不在本項目運營范圍內;2.1.3 運作模式:本項目為存量盤活項目,且期滿后需要移交政府方,適用于特許經營中的TOT(轉讓-運營-移交)模式;2.1.4 中標社會資本方與政府出資人代表成立項目公司,持股比例符合特許經營實施方案;2.1.5 特許經營期限:項目特許經營期為40年,即運營期限為40年,自開始運營日起至特許經營期結束之日止;2.1.6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分為 1 個標段;2.1.7 質量要求:供水水質達到國家生活用水衛生標準,需滿足現行GB 5749-2022《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2.2招標范圍:在特許經營期內,項目公司負責本項目城區存量供水設施的經營管理和運營維護,向城區及鄉鎮和農村地區提供穩定優質的供水服務,其中,鄉鎮和農村地區的農村集中供水站由館陶縣水利局下屬農村供水管理總站負責,不在本項目運營范圍內。特許經營期屆滿后,項目公司將本項目所有設施無償、完好、無負債、不設定擔保地移交給實施機構或縣政府指定機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