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水縣中小河流藤田水治理工程公告
吉水縣中小河流藤田水治理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吉水縣中小河流藤田水治理工程由吉水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吉發(基)核字【2023】0463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資金和縣財政配套,招標人為吉水縣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設項目部,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西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工程名稱:吉水縣中小河流藤田水治理工程
2.2 建設地點:吉水縣冠山鄉、白水鎮
2.3 招標規模:施工標招標控制價42978068.44 元。
2.4 計劃工期:約 365 日歷天。
2.5 招標范圍及內容:工程建設規模為河道綜合治理總長 20.90km,其中干流長 20.44km,嶺下支流長 0.26km,下車1支流長0.1km,下車2支流長0.1km。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岸坡防護16.21km,清淤、清雜清障4.5km,新建下河踏步27處 (具體詳見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全部內容及工程量清單)。
2.6 標段劃分:1 個施工標段
2.7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質量驗收與評定合格及以上等級。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以上(含叁級)資質
(2)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3)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 A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不含臨時)注冊證和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 B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 3 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5〕11 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 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 C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5)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投標單位擬派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需提供社保證明,社保證明的時限為連續近 6 個月, (指開標前 6 個月,不含開標當月。按規定到齡不需繳納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員擔需提供退休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嚴格按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規范公職人員參與我市工程建設項目投標活動的通知》 (吉市管辦字【2018】5 號)文件執行。
(7)根據(吉市管辦字[2024]7 號)文件規定:投標人應當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的查詢結果 《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公共信用信息報告》加蓋單位公章作為資格文件在投標文件中體現,信用報告生成日期為開標截止時間前 7 日內有效;未提供上述規定的查詢結果或經查詢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主體的,不得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
查詢路徑:進入“信用中國”官網→在右上角的“查詢”端口 輸入企業名稱→ 點擊企業名稱進入企業頁面→點擊“下載信用信息報告”→下載并生成《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公共信用信息報告》。
(8)根據《吉安市關于進一步強化源頭治欠推進工程建設領域落實“吉薪即付” 實施方案的通知》(吉辦字【2022】24 號)、《關于認真做好工程建設領域落實“吉薪即付”有關事項的通知》(吉治欠辦發【2022】6號)文件要求,投標企業應提供《吉安市落實“吉薪即付”工傷保險參保和無拖欠農民工工資承諾函》,未按規定提交書面承諾原件掃描件的取消其投標資格(需在投標文件中上傳原件的掃描件);因欠薪列入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單位不得參與投標(承諾格式詳見招標文件附件下載)。
3.2 投標文件中企業資質、擬投入人員、等均應為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交易主體公示信息,否則無效。
3.3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4.資格審查辦法
采用資格后審,不設置業績條件。投標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對所有投標人的投標資格進行審查。投標人多于30家的,評標委員會僅對公開報價暫定得分、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管理評價分和全國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等級評分相加后,對總得分排名前30的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具體詳見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