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市鳳陽縣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工程監理答疑澄清公告(一)
鳳陽縣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工程監理
答疑澄清公告
(一)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將對“鳳陽縣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工程監理”(項目編號:czfygc202411-014)招標文件的答疑澄清及修改內容發布如下:
一、澄清部分
本項目P17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其他”項中第2條①-⑤點內容修改如下:中標人未履行下述義務的,鳳陽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將依法對中標人進行處理,追究相關責任:
①中標人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招標人有權取消中標人中標資格,并將相關違約行為報送監管部門處理;
②合同簽訂后,中標人存在規定時間內不組織人員進場開工、不履行供貨安裝義務等情況,招標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違約責任,同時將相關違約行為報送監管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實施信用懲戒。
二、答疑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