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泰州市泰興市新曲河治理工程施工02標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泰興市新曲河治理工程 已由 江蘇省水利廳 以《省水利廳關于準予泰興市新曲河治理工程初步設計文件的行政許可決定》(蘇水許可〔2024〕231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省級以上投資和地方財政配套,招標人為泰興市水利工程服務中心,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省鴻源招標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泰興市新曲河治理工程施工02標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泰州市泰興市境內
2.2項目總體建設內容、總投資金額:
泰興市新曲河治理工程主要建設內容為河道疏浚15.42千米,新建岸坡防護29.939千米,建設附屬設施等。具體內容如下:
1、河道疏浚15.42千米。新曲河干河疏浚長度13.14千米,河底高程-1.0米(廢黃河高程,下同),北段BK0+000~BK4+535底寬14米,邊坡1:4;南段NK0+000~NK9+150底寬8~10米,邊坡1:3.5。支河蔡港疏浚長度2.28千米,SK0+000~SK2+100河底高程0.0米,底寬12米,邊坡1:4;SK2+100~SK2+387河底高程-0.5米,底寬10米,邊坡1:3.5。
2、對干河及支河口兩岸河坡共29.939千米進行防護。
(一)樁板式護岸15.659千米,布置于新曲河干河北段BK0+000~BK4+535東岸4.472千米、BK0+106~BK4+535西岸4.322千米,干河南段NK3+920~NK8+250東岸4.248千米、NK3+920~NK5+750西岸1.757千米、NK7+265~NK8+250西岸0.86千米。采用C30鋼筋砼預制樁板組合型式,南段NK5+950~NK6+130東岸樁長7.8米,樁間距1.5米,樁截面尺寸為0.35x0.45米;其余岸段樁長6.8米,樁間距2米,北段西岸樁截面尺寸為0.3x0.4米,北段東岸、南段樁截面尺寸為0.3x0.35米。樁間預制板寬分別為1.98、1.48米,高2.2米,厚0.13米。樁頂設鋼筋混凝土蓋梁,蓋梁頂高程3.0米。
(二)生態(tài)格賓石籠護坡13.685千米,布置于新曲河干河南段NK0+000~NK3+050東西岸5.959千米 、NK3+150~NK3+920東西岸1.551千米、NK8+350~NK9+150東西岸1.547千米、蔡港SK0+000~SK2+387南北岸4.628千米。采用石籠鎮(zhèn)腳與格賓石籠護坡結合的形式。石籠鎮(zhèn)腳為0.6x0.8米格賓籠,鎮(zhèn)腳下設素混凝土底板。格賓石籠護坡防護高程2.0~3.0米,厚0.3米,坡比1:2.5,護坡頂設素混凝土格梗,尺寸為0.3x0.4米。
(三)橋下河坡護砌0.595千米。護砌采用拋石護腳及預制六角塊護坡結合的形式。拋石護腳防護高程1.4~3.0米,預制六角塊護坡防護高程3.0~5.0米。
3、下河踏步、泄水槽、排水管接長等附屬設施。
泰興市新曲河治理工程排澇標準為20年一遇。工程等別為Ⅲ等,主要建筑物級別為4級,次要建筑物級別為5級,臨時建筑物級別為5級。
工程概算投資7962萬元。
2.3本合同項目招標范圍、對應投資金額:
本標段招標為泰興市新曲河治理工程施工02標,主要建設內容:治理新曲河北段4.535km及蔡港段2.39km。其中北段疏浚河道4.39km,新建樁板組合式護岸8.79km,新建橋下護坡7座,配套建設岸坡綠化及附屬設施(下河巡查踏步、泄水槽、排水管接長)等;蔡港段疏浚河道2.28km,新建格賓石籠護坡4.63km,新建橋下護坡4座,配套建設岸坡綠化及附屬設施(下河巡查踏步、泄水槽、排水管接長)等。
上述工程項目和工作內容詳見本工程招標文件招標圖紙和技術條款的有關要求,工程量詳見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
2.4本合同項目計劃工期:本招標項目計劃工期為340日歷日。工程計劃2024年12月25日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監(jiān)理簽發(fā)的開工通知為準),2025年11月30日具備合同工程完工驗收條件。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營業(yè)執(zhí)照:獨立法人。
(2)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資質要求: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4)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自2019年7月1日(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以來,具有一項單項合同金額(簽約合同價)1400萬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高標準農田工程和農業(yè)開發(fā)項目除外)施工業(yè)績。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協(xié)議書、竣工驗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驗收資料的證明材料(詳見投標人前附表第3.5.3項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一級建造師須提供電子注冊證書,執(zhí)行《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文件規(guī)定)。無在建工程(執(zhí)行江蘇省水利廳文件“蘇水基[2016]17號”規(guī)定,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
(6)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要求: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須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證書(分別為A、B、C三類),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數量最低要求:1人。
(7)技術負責人資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中級及以上職稱。
(8)其他人員要求: / 。
(9)財務要求:基本存款賬戶目前不存在被國家有關機關查封、凍結情況(提供承諾函,格式詳見投標文件格式)。
(10)信用等級要求:/。
(11)主要施工設備:/。
(12)其他要求:投標人(含聯(lián)合體各成員<如有>)被“信用中國”網站、“信用江蘇”網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失信記錄解除前;依據《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意見》(泰政水〔2022〕124號)被判定為惡意投訴在公示期內的,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須在“承諾函”中提供承諾,在原件復印件章節(jié)或“承諾函”章節(jié)查見均認可)。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要求見第7.2款“資格評審標準”。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否決投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準備
本招標項目為電子招標投標,從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5日為招標文件發(fā)售期,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招標文件發(fā)售期滿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請各投標人于招標文件發(fā)售截止時間前在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企業(yè)信用信息系統(tǒng)(具體要求見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tǒng)—投標單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臺)中建立企業(yè)投標信息資料庫,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正確性由投標人承擔責任;
(2)投標人在購買招標文件前,須辦理投標所需的電子CA及簽章(具體要求見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tǒng)—投標單位—水利工程—相關下載)。
4.2獲取招標文件
(1)完備上述準備工作后,在第4.1款規(guī)定的招標文件發(fā)售期內登陸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具體要求見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tǒng)—投標單位—水利工程—登錄),網上獲取招標文件;
(2)招標文件售價0元。
(3)投標人使用單位數字證書通過交易平臺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及其附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12月18日9時15分。逾期送達的電子投標文件(線上文件),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5.2遞交方式及開標模式
5.2.1電子投標文件向本獲取招標文件的交易平臺遞交。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模式,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5.2.2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參與開標(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tǒng)—投標單位—不見面開標大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