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長春市中心醫院舊樓改擴建工程項目(市級城市傳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醫療氣體管道工程的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長春市中心醫院舊樓改擴建工程項目(市級城市傳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醫療氣體管道工程的采購項目潛在供應商應在政采云平臺(https://www.zcygov.cn)獲取(下載)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1日09時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JM-2024-11-01493-01
采購編號:JM-2024-11-01493
項目名稱:長春市中心醫院舊樓改擴建工程項目(市級城市傳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醫療氣體管道工程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2,004,558.00元
最高限價:2,004,558.00元
采購需求:
1.采購內容:長春市中心醫院舊樓改擴建工程項目(市級城市傳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醫療氣體管道工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所含全部內容);
2.項目地點:長春市中心醫院;
3.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及相關標準的合格工程;
4.計劃工期:自合同簽訂起30天。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起30天。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關于印發的通知》(吉財采購〔2022〕478號)、《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等,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供應商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資質要求:供應商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注:1.根據《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號)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廳核發建筑業企業三級總承包、三級專業承包資質,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資質許可機關不再受理資質換證申請,相應證書逾期自動作廢。即注冊地為吉林省的供應商,應當使用本項目要求類別的貳級及以上資質投標。
2.其他省(市)核發的資質涉及有效期屆滿有效期延續問題的,按照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文件執行。響應文件內須提供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官方網站發布的準予延期的文件截圖及網址,否則不予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