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就城發環保能源(鶴壁)有限公司2025年度飛灰螯合物運輸服務進行公開詢價,誠邀有意愿、具備相應資格條件的合格供應商進行報價。 一、詢比內容
1、項目名稱:
城發環保能源(鶴壁)有限公司2025年度飛灰螯合物運輸服務詢比采購
2、項目地點:鶴壁市淇濱區金山辦事處蔡莊村北
3、采購編號:M4101000065000712386
4、工程概況:鶴壁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位于鶴壁市淇濱區蔡莊村北、市靜脈產業園區內,一期建設規模為日處理1000噸,配套2*500t/d垃圾焚燒爐、1臺20MW汽輪發電機組。
為滿足鶴壁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運行需求,擬對飛灰螯合物運輸服務進行采購,年均飛灰螯合物產生量約14400噸。
5、采購范圍:投標方配合飛灰螯合物廠內裝車工作,投標方自備車輛將穩定化處理后的飛灰運輸至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場或飛灰填埋場(以下稱“填埋場”),根據填埋場人員指揮負責卸車、碼放(招標人指定飛灰穩定化處理運維廠家負責廠內飛灰螯合物裝車)。飛灰螯合物碼放遵守政府及填埋場要求,不得隨意傾倒,做到碼放整齊,碼放所需的吊車等機具由投標人負責,碼放不涉及道路鋪設相關費用(注:為節約相關車輛的成本費用,建議投標方根據招標方現場庫存情況,定期集中運輸,轉運周期原則上不得超過7天一次,具體轉運周期根據招標方要求)。
具體參數及要求詳見附件一:《城發環保能源(鶴壁)有限公司2023年度飛灰螯合物運輸服務技術規范書》(以下簡稱為《技術規范書》)
6、服務期限: 1年
7、進度要求:詳見《技術規范書》
8、質量要求: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且能通過相關主管政府部門的備案、審查、監督檢查要求,具體詳見《技術規范書》。
9、服務要求:詳見《技術規范書》。
二、報價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響應人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營業執照合法有效,具有相關經營范圍。
2、響應人應具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必須包括危險貨物運輸。
3、應人2020年01月0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來,在國內至少具有1項道路貨物運輸服務業績(須提供證明業績的合同掃描件)。
4、應人信譽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以采購人查詢“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結果為準)。
5、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企業體制穩定。近三年內沒有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和違法、違規、違紀行為。滿足現場的技術、質量和供貨期的要求(自行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