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彭澤縣環芳湖片區生態系統環境整治項目—東升鎮灌溉水渠、農田面源污染防治項目工程公告
彭澤縣環芳湖片區生態系統環境整治項目—東升鎮灌溉水渠、農田面源污染防治項目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彭澤縣環芳湖片區生態系統環境整治項目—東升鎮灌溉水渠、農田面源污染防治項目工程 ,招標人為彭澤縣環芳湖片區生態系統環境整治項目—東升鎮灌溉水渠、農田面源污染防治項目工程建設項目部 ,建設資金來源中央預算內資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資金,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建設,建設資金已經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本項目施工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地址:彭澤縣東升鎮
2.2招標規模:新建灌溉水渠8500米,防治農田面源污染新建排水渠道2360米、防治農田面源污染土壤肥力恢復600畝。
2.3工期要求:60日歷天(以合同簽訂工期為準),2024年12月25日開工- 2025年02月23日竣工。
2.4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及清單范圍內的全部內容施工。
2.5招標金額:229萬元。
2.6標段劃分:施工1個標段。
2.7質量要求: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2)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3)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貳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不含臨時)和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條件的通知》贛建人〔2022〕5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水利專業技術職稱不予認可);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5)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不得同時兼任其他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機構成員。投標人擬投入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在其他工程項目履職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手續,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6個月以前批準。對投標人擬投入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是否同時兼任其他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機構成員的認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項目的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意見,也可以由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并出具認定意見。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資格審查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