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機器管招投標)樂東縣佛羅溪水污染治理工程招標公告
樂東縣佛羅溪水污染治理工程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樂東縣佛羅溪水污染治理工程以樂發審立字【2024】144號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 樂東黎族自治縣水務項目建設管理中心,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占比:10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樂東縣佛羅溪水污染治理工程 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樂東縣佛羅溪水污染治理工程:
2.1 建設地點: 樂東黎族自治縣佛羅鎮
2.2 建設內容及規模: (1)河道清淤對污染嚴重的重點河段(樁號k2+300至k4+200)進行清淤,清淤起點距離考核斷面約0.7km,清淤終點距離考核斷面約1.2km。清淤量40910m³,生態河道構造(粗砂覆蓋)22553m³。(2)榕仔溝水污染治理設計規模 1850m³/d,新建 7m×5m×2m 沉泥池一座、碳鋼防腐填料支架、1.5m×0.5m×0.5m框籃式生態吸磷裝置80套。生態填料溝一座、生態除磷填料 30m³。(3)新民溝水污染治理設計規模6000m³/d,新建中Φ3×3.75m一體化泵站一座,3000m³/d濾布濾池兩座,絕干處理能力30~60kg/h疊螺脫水機一座,配套加藥系統等。(4)農田排口治理新建 0.5m×0.5m×1m的生態除磷填料模塊共 59 塊。(5)污水處理站尾水水質提升新建 dn315 雙壁波紋管800m,80m³/h提升泵井一座,消能井一座。
2.3 計劃工期: 180 日歷天,缺陷責任期: 730 日歷天。
2.4 招標范圍: 工程施工總承包(具體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5 招標控制價(元): 13944377.16
2.6 質量要求: 合格
2.7 應用bim技術: 不應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樂東縣佛羅溪水污染治理工程: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以及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 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級) 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須具備 (詳見招標要求)執業資格且在投標人單位注冊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