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2024-11-20 | 數據編號: 6998055 | 所屬類別: 服務招標 |
長慶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廠大東輸油站危險廢物等污染物處置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ZY24-XA614-FW2243
(重要提示:投標人務必認真填寫招標文件附件《投標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務/物資”、“業績發票”等表格,并在遞交投標文件時,將已填寫的《投標信息表》(EXCEL版)上傳至中國石油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遞交投標文件”的“價格文件”處。《投標信息表》(EXCEL版)填寫的信息須與投標文件內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寫信息錯誤或與投標文件內容不一致而導致對評審結果和合同簽訂的不利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長慶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廠大東輸油站危險廢物等污染物處置服務項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關報批及備案等手續,資金來源已落實,具備招標條件,招標人為長慶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廠,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對第三采油廠大水坑作業區大東輸油站拆除過程中產生的含油污泥轉移并合規處置,清理處置招標限價按照長慶油田公司地面建設工程造價最新指標文件內容執行。
招標范圍:對第三采油廠大水坑作業區大東輸油站拆除過程中產生的含油污泥轉移并合規處置。
項目預算金額:442.4萬元(不含增值稅,含污油泥裝卸、運輸、集中處理、尾渣無害化處理、尾氣處理、污水處理、各類安全環保費等),本次工作量為暫定工作量,招標人不保證工作量,如因油田公司、第三采油廠政策調整導致工作量發生變化,最終結算以實際發生工作量為準。
本項目不劃分標段,需要服務商1名。
項目地點: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所轄范圍及其他本項目涉及區域。
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6月31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須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國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財務要求:未被責令停產或者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未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投標人須提供2023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狀況表(包括正文部分、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或稱損益表、現金流量表、附注,審計報告必須有注冊會計師的簽字和蓋章)。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從成立年開始提供。
業績要求: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前30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但開票時間在投標截止日前30日內的不計)具有與本項目類似(指HW08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轉移處置)的業績,至少提供合同關鍵條款、對應結算發票(含清單,發票須能在“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證)。
資質要求:投標人具有環境主管部門頒發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或《臨時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核準經營類別為HW08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廢物代碼為071-001-08),核準經營方式包括收集、貯存、利用(處置)。非寧夏境內投標人須承諾(提供承諾函)中標后15個工作日取得寧夏回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和轉入地省級生態環境廳同意跨省轉移的許可文件或手續。
車輛要求:投標人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危險貨物類),或提供投標人與第三方運輸單位簽訂的協議或合同及第三方運輸單位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危險貨物類),擬投入拉運車輛為危險廢物專用車,手續必須符合環保要求。投標人至少投入符合條件的轉運車輛(非罐車)3臺,提供道路運輸證(危險貨物運輸)、行駛證(含年檢合格頁或檢驗合格的網絡截圖)及車輛照片,證件所有人名稱必須與投標人或者投標人委托的運輸單位名稱一致。每臺車須配備1名駕駛員及1名押運員,駕駛員須提供符合準駕車型的駕駛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資格證,押運員提供危險貨物運輸押運員從業資格證。投標人須承諾(提供承諾函)嚴格按照投標文件中的車輛提供運輸服務,不得擅自變更車輛,否則取消其中標資格。
人員要求:至少為本項目投入項目負責人1人、專職安全人員1人,專職安全人員須具有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人員須為投標人自有員工(非退休人員),提供身份證、勞動合同、2024年(2024.01-2024.11)內任意連續三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提供不全的不視為擬投入人員,退休人員不視為擬投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