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燃公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天津區域運行管網監理單位采購項目采購公告
天津津燃公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天津區域運行管網監理單位采購項目采購公告
(項目編號:JRGY202411050104)
采購項目所在地區:天津市
一、采購條件
本天津津燃公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天津區域運行管網監理單位采購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300000元,采購人為天津津燃公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采購方式為談判采購。
二、項目概況和采購范圍
規模:天津津燃公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天津區域運行管網監理單位采購項目。
范圍:本采購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采購為其中的:
(JRGY202411050104-01)天津津燃公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天津區域運行管網監理單位采購項目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JRGY202411050104-01)天津津燃公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天津區域運行管網監理單位采購項目的供應商資格能力要求:
1.供應商須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設立,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
2.商業信譽:供應商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所供應設備及服務未發生重大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響應資格被取消的情況。
3.財務狀況及資信:近三年財務和資信狀況良好。沒有財產被接管凍結,或虧損處于破產狀況。
4.資格:
(1)企業營業執照在有效期內
(2)須具有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資質且資質證書在有效期內
(3)配備總監理工程師、總監駐場代表、安全總監各1名,均應為本單位職工,安全總監可由總監駐場代表兼任;若總監兼駐場代表(總監不得有“在施工程”記錄),應單獨配備安全總監1名
(4)總監理工程師應具有國家注冊的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還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5)總監駐場代表、安全總監應具有國家注冊的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或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的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總監駐場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記錄。安全總監應具有由投標單位出具的安全總監任命書
(6)總監及總監駐場代表專業應為市政公用工程專業。
5.供應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采購人為本次采購所委托的咨詢公司或其附屬機構有任何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