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泰安市東平縣斑鳩店鎮2024年鄉村坑塘改造和治理建設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東平縣斑鳩店鎮2024年鄉村坑塘改造和治理建設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東平縣斑鳩店鎮2024年鄉村坑塘改造和治理建設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中國山東政府采購網、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9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項目編號:DP-ZC-20241113-01
山東省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平臺項目編號:SDGP370923000202402000218
項目名稱:東平縣斑鳩店鎮2024年鄉村坑塘改造和治理建設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控制價(最高限價):本項目預算控制價為181.659989萬元。
采購需求:東平縣斑鳩店鎮2024年鄉村坑塘改造和治理建設項目
合同履行期限:90日歷日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與大企業的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大企業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除外);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 投標申請人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具備有效的企業或組織合法經營權的憑證、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
3.2 供應商擬派施工負責人(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貳級或水利水電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須符合《山東省注冊建造師信用管理辦法》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的意見》的相關規定;
3.3根據《關于對財政性資金管理使用領域相關失信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發改財金[2016]2641號文件),凡被公布為失信責任主體的供應商,不得參加本項目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