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甕安縣堰塘灣山塘治理工程公告
甕安縣堰塘灣山塘治理工程競爭性磋商公告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甕安縣堰塘灣山塘治理工程(項目名稱)由甕安縣水務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甕水復〔2024〕16 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甕安縣水旱災害防御服務中心,建設資金來自2024年省級水利發展資金(第一批農村水利建設補助資金)及縣級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競爭性磋商,歡迎具備條件的投標人參與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建設地點:甕安縣中坪鎮高枧村。
2.2 建設內容:對壩頂進行加高處理,壩頂加高1m,寬度5m,壩頂采用20cm厚C20混凝土封頂,增設0.5m厚M7.5漿砌標磚防浪墻。新增放水涵管92.7m,新建閘閥室1個14㎡,新建溢洪道67.61m,新建交通橋1座,新建擋墻1處,長11.5m。
2.3 最高投標限價:405445.95元
2.4 招標范圍: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項目清單。
2.5 工期:3個月。
3.供應商資格要求3.1 一般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銀行資信證明在公告之后投標截止時間前開具)或者提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的承諾函(承諾函格式詳見本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附件五”);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承諾函(承諾函格式詳見本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附件五”);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4年01月(含)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或者提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的承諾函(承諾函格式詳見本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附件五”);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有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