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瀘州市瀘縣玄灘鎮河流(湖)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設備采購招標公告
瀘縣玄灘鎮河流(湖)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項目名稱)設備(材料)采購 瀘縣玄灘鎮河流(湖)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設備采購標段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1.1本招標項目瀘縣玄灘鎮河流(湖)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項目名稱)已由瀘縣發展和改革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瀘縣發改行審【2020】222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瀘縣順通水務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爭取上級補助以及企業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瀘縣順通水務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瀘縣玄灘鎮河流(湖)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設備、材料名稱)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1.2本招標項目由瀘縣發展和改革局(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瀘縣發改行審【2020】222號)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自行招標 ?委托招標)。招標人選擇的招標代理機構是四川興泉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瀘縣玄灘鎮
2.2建設規模:采購日處理30噸垃圾清運設施,包括垃圾轉運車、垃圾轉運壓縮容器、壓縮垃圾車、密封式壓縮車、垃圾箱鉤臂車、洗掃車、勾臂垃圾箱。
2.3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招標文件規定范圍內的設施設備采購、供貨、安裝、測試、性能考核調試、培訓、驗收、技術服務以及招標文件規定的其它伴隨服務等。詳見第五章供貨要求清單。
2.4 采購設備(材料)技術參數:詳見第五章供貨要求;
2.5 交貨日期:合同簽訂生效后,30天內完成主要設備供貨、安裝、調試。
2.6 質量要求:符合現行國家有關驗收規范和標準的要求(合格),滿足第五章 供貨要求,滿足本項目的正常生產運行的一切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