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跨國界河流環境應急能力提升項目(三期)—伊犁州水環境執法能力建設項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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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界河流環境應急能力提升項目(三期)—伊犁州水環境執法能力建設項目競爭性談判公告項目概況
跨國界河流環境應急能力提升項目(三期)—伊犁州水環境執法能力建設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政采云平臺線上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1日 16:00(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項目編號:XJWQCG-2024100
項目名稱:跨國界河流環境應急能力提升項目(三期)—伊犁州水環境執法能力建設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預算金額(元):967500.00
最高限價(元):967500.00
采購需求:采購便攜式自動采水器、快檢試劑包、多參數水質分析儀,具體參數詳見競爭性談判文件。 合同履約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歷天內完成所有貨物的運輸、交付。
本項目(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供應商為中小企業/小微企業,
(1)采購政策 政府采購應當優先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并執行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中小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監獄企業等適宜本項目的政府采購政策。
(2)政策依據
1)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文)、《關于落實好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通知》(新財購 〔2022〕22號);
2)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
3)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文)。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