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生態環境智能監測管控系統平臺運維招標公告
項目所在地區:天津市,濱海新區
一、招標條件
本天津港生態環境智能監測管控系統平臺運維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招標人為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模:
本次招標內容為天津港大氣環境智能監測系統運行維護、數據服務和港口汽車移動 污染源監控平臺運行維護項目,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范圍: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本次招標內容為:天津港生態環境(大氣)智能監測管控系統平臺運維。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 資質條件:
(1)營業執照:
投標人應具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且在營業期限內或有效期內,如獨立法人企業無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投標的,須出具獨立法人企業授權書,每個獨立法人企業只能派遣1個分支機構參與投標。
(2)資質要求:
/。
2.業績要求:/
3.信譽要求:
(1)企業信譽良好,不接受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投標資格;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內發生重大產品質量問題的投標人投標(提供加蓋公章的投標人承諾函)。注:本條“近三年”從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
(2)投標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無黑名單信息(提供網頁查詢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