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哈爾濱市雙城區青嶺鄉防災害能力提升排水修建項目(第二標段)招標公告
哈爾濱市雙城區青嶺鄉防災害能力提升排水修建項目(第二標段)
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ltgc-2024-0041/nyjl0105g241115001001001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哈爾濱市雙城區青嶺鄉防災害能力提升排水修建項目(第二標段)已由哈爾濱市雙城區發展和改革局以哈雙發改發(2024)36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哈爾濱市雙城區青嶺滿族鄉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源為申請2024年超長期特別國債及地方政府配套,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哈爾濱市雙城區青嶺鄉防災害能力提升排水修建項目(第二標段);
2.2 建設地點:哈爾濱市雙城區青嶺滿族鄉;
2.3 建設規模:該項目主要修建村屯排水溝55千米,涉及群利村、延放村、益利村、萬解村、益勝村、慶北村、軍星村等7個行政村(具體內容以批復文件為準);
2.4 計劃工期:計劃開工日期為2024年12月15日,計劃竣工日期為2025年11月15日,計劃總工期為336日歷天(上述時間僅作為編制投標文件的統一標準,實際開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關條款規定執行);
2.5 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行業及地方質量驗收標準以及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
2.6 招標范圍:本項目施工開始至竣工結束及保修階段全過程監理服務;
2.7 監理服務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滿之日止;
2.8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2個標段,不允許兼投兼中;
2.9 本標段招標控制價:19.10萬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潛在投標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法人或其他組織,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且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3.2 擬參加本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應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資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項目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為本單位在職人員,提供投標近三個月(2024年08月-2024年10月)企業為其連續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的有效證明,同時須提供查詢真偽的信息(社保證明的查詢網址、社保號、身份證號、查詢步驟截圖或可查詢條形碼等),如外省未聯網企業須提供當地社保部門出具的未聯網證明及加蓋社保部門專用章的社保證明,國家規定的六類人員除外;
3.3 投標人擬派本項目的現場監理組織機構成員滿足《黑龍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人員配備管理辦法》(黑建規范[2023]2號)有關規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規定的標準數量配備監理組織機構成員,否則其投標將被否決。投標人也可以根據項目實際需要增加崗位或人員;
注:本項目擬派所有人員均須為本企業在職員工,除項目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外監理組織機構成員如有退休人員,須提供退休證及返聘證明等材料;
3.4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將被否決(須提供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