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城北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項目招標公告
城北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項目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城北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項目 已由 鹽城市亭湖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以 亭政服投資備〔2024〕206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鹽城市亭湖區城市凈水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國有自籌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城北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項目 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 鹽城市亭湖區新洋經濟區新業路11號
2.1.2建設規模:城北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項目,對城北污水處理廠內污水處理設施實施提標改造,購買潛污泵、鼓風機等設備,完善污水處理工藝,提高污水處理能力(將出水水質由一級A標準提高至江蘇省地標C標準)。一期改造工程設計規模:2.4萬m³/d,招標人保留對上述規模適當調整的權利。
2.1.3合同估算價: 約5216萬元
2.1.4工期要求: 315 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 2024 年 12 月 18 日,竣工日期: 2025 年 10 月 29 日
注:除上述總工期外,招標人還要求以下節點工期: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施工內容(含設備安裝),2025年10月29日前完成所有設備調試工作。
2.1.5其他: 質量要求:合格
2.2招標范圍:本次招標含城北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項目的施工,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及圖紙為準,招標人保留對上述規模適當調整的權利。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 3.1.1條資格條件的有效的獨立法人 ,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且投標人在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及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均不處于不合格狀態。(僅對企業某項被核查為不達標的資質進行限制)
招標人在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或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登錄“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檢查資格預審申請人或者投標人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狀態,對動態監管處于不合格狀態的資格預審申請人和投標人進行截圖保存,提供給評標委員會。
3.1.1.資質條件:投標人須是具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施工資質的獨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1.3.業績要求:項目負責人(以項目負責人身份)自2021年1月1日以來(有效期含2021年1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標截止之日,下同。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須承接過單項合同金額達3000萬元及以上且處理規模≥2.4萬噸/日的污水處理廠(新建或改擴建)的施工業績且工程質量達到合格及以上。
須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見投標人須知3.5。上述業績不是投標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認可。
3.1.4.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國家、江蘇本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本市市級、 亭湖區 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