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碭山縣酥梨文化古村落保護與利用一期項目-文家河修復及綜合治理(EPC)
碭山縣酥梨文化古村落保護與利用一期項目-文家河修復及綜合治理(EPC)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EP-DSGC2024089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碭山縣酥梨文化古村落保護與利用一期項目-文家河修復及綜合治理(EPC)(項目名稱)已由碭山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碭發改備案〔2023〕113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碭山縣梨花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資金(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碭山縣梨花文化旅游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次招標為文家河修復及綜合治理工程,工程包括河道清淤除雜、河道開挖、護坡、河堤岸線道路、人行棧橋、沿河照明及配套基礎設施等。
2.2建設規模:本次招標為文家河修復及綜合治理工程,工程包括河道清淤除雜、河道開挖、護坡、河堤岸線道路、人行棧橋、沿河照明及配套基礎設施等。
2.3本次項目估算工程總投資約為5508.70萬元。本項目具體建設內容、規模和進度由項目實施主體確認為準。
2.4招標范圍:碭山縣酥梨文化古村落保護與利用一期項目-文家河修復及綜合治理 (EPC)勘察、設計(服務內容包含并不限于初步設計、規劃方案編制、地勘、測量、施工圖設計、施工圖審查及整體規劃)、施工總承包直至竣工驗收、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保修期內的維修等相關工作。工程總承包范圍以招標人需求及技術要點、經招標人審核確認和圖審合格的施工圖為準,同時招標人保留對上述所列內容作調整的權利,中標人須無條件服從招標人的調整。招標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調整或規劃調整等原因對上述所列招標內容和規劃方案作調整的權利,中標人須無條件服從招標人的調整。
2.5計劃工期:300日歷天(其中設計工期30日歷天;施工工期270日歷天) 。
2.6質量標準: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設計規范、規程和有關政策、法規及發包人要求。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達到現行工程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
2.7招標控制價:本項目最高投標費率:100%(建安工程費最高限價投標費率為100%);勘察設計費參照國家計委、建設部發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計價格〔2002〕10號)中規定的《工程勘察收費標準》及《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60%計取,勘察設計費放在工程建設其他費內,隨施工同比例下浮,不進行單獨報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資質:
(1)設計資質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具備水利行業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2)施工資質須具有獨立法人資質,具備有效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具有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后頒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及以上資質或施工綜合資質),同時具備環保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擬投入本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①施工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項目經理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無在建工程,符合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規定。
②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