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京市氣電集團江蘇分公司南京空港排污許可證證后監測及環保平臺維護服務公告
氣電集團江蘇分公司南京空港排污許可證證后監測及環保平臺維護服務 基本信息
項目名稱
南京空港排污許可證證后監測及環保平臺維護服務(二次)
工程項目名稱
南京空港排污許可證證后監測及環保平臺維護服務(二次)
項目概況
對采購人的排污許可證提供證后監測及環保平臺維護服務(包括 2024年第三季度起至2027年第二季度的檢測,每年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之前上報季度執行報告,每年1月31日之前上報年度執行報告,在要求的時間內將檢測數據發布系統,負責跟環保主管部門及技術審核單位進行溝通協調、提供環境管理臺賬填寫、證后整改、證后變更、許可證年審、環保平臺信息維護等相關技術咨詢與指導服務),并承擔因服務單位自身原因造成的所有環保部門的罰款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項目所在地
江蘇省/南京市
資金來源
企業自籌
資金落實情況
已落實
是否允許聯合體投標
否
發布媒介
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采辦業務管理與交易系統,,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供應鏈數字化平臺
標段信息
1. 南京空港排污許可證證后監測及環保平臺維護服務(二次) 標段
標段(包)編號
CGP-24-CRF-JSFGS-0006/01
發標日期
2024年11月13日
主要技術規格
交貨期/服務期/完工期
3年(1+1+1),開始時間為合同簽訂之日。按季度完成檢測工作,每季度次月中提供檢測報告及完成環保平臺維護。
交貨數量
招標范圍
出資比例
生產能力
資格要求
1.應答人須是符合下列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備國家認可經營資格的其他組織:
(1)應答人為企業的,應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
(2)應答人為分公司的,應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和總公司合法授權書。總公司與分支機構只可一家參與應答,同時參與應答視為應答無效;
(3)應答人為事業單位的,應答人應經全國各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登記或者備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資質要求:應答人須具有CMA檢測資質證書,其中包含廢氣、廢水、噪聲檢測資質,并包含本項目要求的所有監測因子,(提供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