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市泰和縣上圯鄉上圯村2025年度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公告
泰和縣上圯鄉上圯村2025年度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泰和縣上圯鄉上圯村2025年度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已由吉市農字[2024]110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泰和縣上圯鄉人民政府,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該項目的建設內容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泰和縣上圯鄉上圯村2025年度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
2.2 建設地點:泰和縣上圯鄉上圯村。
2.3 招標規模:建設高標準農田約500畝,工程總造價為1756179.21元。
2.4 資金來源:本次招標為上級資金。
2.5 計劃工期:開工日期:2024年12月12日,竣工日期:2025年03月31日,共110日歷天(最終以簽定合同時間為準)。
2.6招標范圍及內容:主要建設內容包括田塊整治工程、灌溉與排水工程、田間道路工程、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持工程、其他配套工程、農田地力提升工程等(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2.7 標段劃分:1個標段。
2.8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質量驗收合格及以上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 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2) 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3) 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 企業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 A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貳級及以上建造師(不含臨時)注冊證和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 B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條件的通知》贛建人〔2022〕5 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水利專業技術職稱不予認可);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5) 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 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不得同時兼任其他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機構成員。投標人擬投入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在其他工程項目履職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手續,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6個月以前批準。對投標人擬投入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是否同時兼任其他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機構成員的認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項目的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意見,也可以由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并出具認定意見;
(7)根據吉府辦字【2021】39 號文件要求,投標單位必須提交近三年無欠薪行為的書面承諾,未按規定提交書面承諾的取消其投標資格(承諾書格式詳見附件);因欠薪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單位不得參與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