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通湖中心城區北部排澇系統工程(四期)(第二批)施工招標公告
大通湖中心城區北部排澇系統工程(四期)(第二批)
施工招標公告
1.項目概況1.1 審批、核準或備案情況
項目名稱大通湖中心城區北部排澇系統工程(四期)(第二批),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益陽市大通湖區發展改革和工業信息化局,批文名稱及編號大發工招核[2024] 11號,建設單位為大通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項目建設管理中心,招標人為大通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項目建設管理中心,項目總投資為766.57萬元,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增發國債資金,已落實。
1.2招標項目概況
1.2.1招標項目或標段名稱:大通湖中心城區北部排澇系統工程(四期)(第二批);
1.2.2建設地點:大通湖區河壩鎮;
1.2.3項目基本情況:
大通湖中心城區北部排澇系統工程(四期)(第二批)包括:渠道整治、新建雨污水管道、新建土溝、現狀土溝清淤及疏通等工程,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
1.2.4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1.3 工期要求:30☑天(日歷日,下同)□月□年;
1.4 招標范圍: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
1.5 質量要求:符合現行國家有關工程施工驗收規范,達到合格工程標準;
保修要求: 按國務院 2000 年第 279 號令及建設部 2000 年第 80 號令要求保修。
2.資格要求2.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
2.2具備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
2.3擬任項目經理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
具備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2.4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相關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5 投標人可以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1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1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2.6 類似工程業績要求:
☑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