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陽市金達污水營運有限責任公司污泥脫水生產藥劑聚丙烯酰胺、三氯化鐵化學品采購項目采購比選公告-公示公告
一、比選條件
本項目衡陽市金達污水營運有限責任公司污泥脫水生產藥劑聚丙烯酰胺、三氯化鐵化學品采購項目,資金來自自籌資金。比選人為衡陽市金達污水營運有限責任公司,代理機構為衡陽市明達工程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該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比選。
二、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
2.1項目名稱:衡陽市金達污水營運有限責任公司污泥脫水生產藥劑聚丙烯酰胺、三氯化鐵化學品采購項目。
2.2采購內容:污泥脫水生產藥劑聚丙烯酰胺、三氯化鐵化學品采購,聚丙烯酰胺采購約65噸,三氯化鐵采購約760噸(具體以實際發生的數量為準);具體要求見比選文件第五章供貨要求;
2.2.1具體供貨規格、供貨數量和供貨時間,按比選人與參選人簽訂的合同執行。比選人保留調整采購規格、采購數量的權利。項目周期內,如遇貨物需在材料使用方面作較大調整,或者比選貨物的技術標準發生較大改變,比選人可根據實際情況隨時重新比選。
2.3供貨地點:衡陽地區(業主指定地點)。
2.4質量要求:生產產品必須符合國標及比選文件中規定的相應技術標準,且滿足本項目比選文件所約定的質量要求。
2.5質保期:按國家相關規定,質保期內,產品實行“包退、包換”,產品在質保期內發生的問題,由供應商負責。
2.6 比選內容:貨物的采購、供貨(含產品價格、包裝費、運費、保險費、裝卸費、保修、利潤、稅金等所有費用)及其服務(主要包括提供技術資料、技術服務和售前售后等)。
2.7交貨時間:中選人須在接到比選人通知后7日歷天內發往比選人項目現場指定地點。
2.8定點服務數量及供貨期限:定點服務數量為1家,供貨周期1年。具體以簽訂合同的時間為準。
2.9標段劃分:本項目共為一個標段。
三、參選人資質要求
3.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
3.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無法清償到期債務或破產狀態,且企業或企業資產未被重組、接管或凍結;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包別比選或者未劃分包別的同一項目比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