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市碭山縣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項目三標段(EPCO)——施工協作(I標包)比選采購公告
宿州市碭山縣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項目三標段(EPCO)——施工協作(I標包)比選采購公告
宿州市碭山縣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項目三標段(EPCO)——施工協作(I標包)(招標編號:JG2024-04-2252)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具備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比選采購活動。
1. 采購項目簡介1.1 采購項目名稱:宿州市碭山縣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項目三標段(EPCO)——施工協作(I標包)
1.2 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自籌資金,已落實
1.3 采購項目概況:本項目為宿州市碭山縣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項目三標段(EPCO)——施工協作,實施地點為宿州市碭山縣,本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利民河流域范圍內小毛莊、小華樓和闞寨村的分散式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污水管網建設,包括新建污水管網32.622km,污水處理站3座及化糞池、檢查井、出戶方井等配套附屬設施等內容,具體詳見采購文件等。
本次標包為I標包:小毛莊、小華樓污水處理站及配套管網等附屬設施施工,工程費用約1000萬。
1.4 成交供應商數量:本項目共計二個標包,每個標包選取一家成交人。供應商可同時參加兩個標包的采購活動,但最多僅允許成交1個標包。評審順序為先評審I標包,再評審II標包。若供應商參加的I標包已被推薦為第一成交候選人,則II標包將不再被推薦為成交候選人,II標包的成交候選人按綜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2. 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2.1 采購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各標包設計施工圖紙、設計變更、簽證等范圍內的土建安裝工程勞務施工(含施工機械、輔材等)、甲供設備材料卸車和保管、乙供材料供應、項目竣工驗收、配合項目建設單位結算審計以及消防驗收備案、竣工備案、竣工圖編制等;配合調試、試運行及后續服務等工作(直至竣工驗收、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保修期內的維修等相關工作,并最終交付建設單位),具體內容詳見采購文件等。
2.2 服務期限:120日歷天,開工日期以監理下發的開工令為準。
2.3 服務地點:宿州市碭山縣
2.4 質量要求:達到合格標準。符合設計圖紙、圖集、相關規范規定的合格標準、竣工備案要求,一次性驗收合格并通過竣工驗收備案。
2.5 其他約定:成交人自行負責施工用水、用電、施工便道、施工現場圍欄,費用含在總報價中,不另行計算。如成交人未自行繳納水電費,本項目采購人按照7‰[以分包結算金額(含施工勞務及乙供主材部分)為基數]進行扣除。成交人需自行勘察現場,協調施工道路、施工現場圍欄等事宜。
3. 供應商資格3.1供應商應依法設立且滿足如下要求:
(1)供應商具有承擔本項目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2)供應商須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