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市長豐縣瓦埠湖引調水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服務采購招標公告
合肥市長豐縣瓦埠湖引調水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服務采購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1.1 項目名稱:合肥市長豐縣瓦埠湖引調水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服務采購
1.2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無
1.3 批文名稱及編號:無
1.4
招標人:長豐供水集團有限公司
1.5 項目業主:長豐供水集團有限公司
1.6 資金來源:自籌
1.7 項目出資比例:100%
1.8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項目名稱:合肥市長豐縣瓦埠湖引調水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服務采購
2.2 招標項目編號:2024ACCWZ00317
2.3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1個標段
2.4 招標項目標段編號:2024ACCWZ00317
2.5 建設地點:長豐縣
2.6 建設規模:主要包含通過新建引調水管道將瓦埠湖湖心深水區優質原水引調入浮船水域,永久性解決原水供水安全問題。主要建設內容包括:
(1)瓦埠湖引調水管道工程:管線先沿東南方向在瓦埠湖湖底敷設,后穿越池塘和養殖區接入取水浮船水域,管道管徑DN2400,全長約8.5公里,引水建設規模30萬立方米/天;
(2)淺灘水域建設工程:構建淺灘水域(約2622畝),并對淺灘原水生態化預處理以增強原水蓄水自凈能力。本次招標包括上述建設內容的全過程跟蹤審計服務,詳見招標文件。
2.7 項目投資估算:44767萬元
2.8 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合同所含所有工程竣工結算審
計結束。項目建設周期約330日歷天,具體以實際建設周期為準。
2.9 招標范圍:合肥市長豐縣瓦埠湖引調水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服務采購,詳見招標文件。
2.10 項目類別:服務
2.11 質量標準:合格
2.12 合同估算價:268萬元
2.13 其他:無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依法設立并具備承擔本招標項目的如下條件:
3.1.1 投標人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1.2 投標人業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