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文安洼蓄滯洪區(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與安全建設項目(雄縣段)電力線路工程設計施工(EPC)總承包(二次)招標公告
文安洼蓄滯洪區(河北省部分) 防洪工程與安全建設項目(雄縣段) 電力線路工程設計施工(epc) 總承包(二次)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文安洼蓄滯洪區(河北省部分) 防洪工程與安全建設項目 (項目名稱) 已由 河北省水利廳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 以 關于文安洼蓄滯洪區(河北省部分) 防洪工程與安全建設初步設計報告的批復、冀水審[2024]1232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 ,項目業主為河北雄安雄建建設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國債資金 (資金來源)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資金落實情況為 已落實 ,招標人為 河北雄 安雄建建設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為 河北博大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現對 (雄縣段) 電力線路工程設計施工(epc)總承包 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項目的建設規模 :
1、新建及改造10kv線路2.2km;
其中架空線路共計2.03km,導線型號采用jklyj-50導線0.16km、采用jklyj-120導線0.19km、采用jklyj-240導線1.68km。
其中電纜線路共計0.17km,導線型號采用yjlv22-8.7/15kv-3×70電纜0.17km。
2、新建及改造低壓線路共計0.15km;
其中電纜線路共計0.15km,采用yjlv22-0.6/1kv-4×120電纜0.15km;
3、新建及改造電桿共47基 ,其中15m桿26基 , 18m桿14基 , 12m加強桿1基 , 15m加強桿2基 , 18m加強桿4基。
4、新建及改造斷路器2臺 , 隔離開關13臺 ,避雷器8組 ,高壓接地掛環39組 , 防鳥設備66臺 , 防雷設備14組 ,桿 牌43面。
5、新建及改造普通拉線19套。
6、拆除架空線路共計4.83km;其中型號jklyj-50導線0.72km、型號jklyj-240導線4.11km。
7、拆除12m桿23基 。拆除斷路器2臺、隔離開關8組。
8、砍樹700棵。
2.2.本項目的建設地點:雄縣。
2.3.項目總投資: 119.0415萬元;最高限價:1190415.00元,其中設計費: 70523 .00 元,施工費: 1119892 .00元;
2.4.本項目的工期要求:設計周期:合同簽訂之日起(在招標人確認方案后) 15個日歷天內出具施工圖成果文 件 ,并按照計劃提交項目交付成果 ,最終時間安排以招標人要求為準 。設計跟蹤及技術支持直至項目驗收 ,設計工作貫徹整個建設項目的全部工期。
施工周期:30個日歷天 ,缺陷責任期 12 個月。
2.5.招標范圍:本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 ,具體包括施工圖設計工作、設備購置和施工圖范圍內的全部施工工作 。
2.6質量標準:合格。
2.7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最低要求:
投標人應同時滿足下列①②③項的要求:
①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 以上資質;
②具有電力監管機構頒發的《承裝(修、試) 電力設施許可證》 ,許可類別和等級為承裝、承修、承試四級及 以上資質;
③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丙級及以上資質 。
需要 (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績最低要求: /
(3)項目經理最低要求:
擬派1名項目經理應滿足下列要求:
具有有效的機電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 ,注冊單位與投標人一致 ,具有中級工程師(含) 以上職稱 ,且自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起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的項目經理 。提供2024年1月至今連續三個月社保繳納證明文件 。
項目經理為本項目的總負責人 。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不得兼任 ,如果為聯合體投標 ,則項目經理須由聯合體牽頭方委派并負責整個項目的整體協調、管控等工作。
(4)設計負責人最低要求:
設計負責人最低要求:
具有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證書資格 ,且在承擔設計任務的單位注冊(不得由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或施工負責人兼任)。提供2024年1月至今連續三個月社保繳納證明文件。
施工負責人最低要求:
具有有效的機電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 ) , 注冊單位與投標人一致,具有中級工程師(含)以上職稱,且自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的項目經理或施工負責人(可以由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兼任) 。提供2024年1月至今連續三個月社保繳納證明文件。
(6)財務要求:
提供近3年度(2021、2022、2023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若成立不足3年,則提供成立至今的財務審計報告),且包括財務審計報告簽字頁、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的復印件,無需提供審計報告附注。
(7)信譽要求:
①本項目對被雄安新區 / 機構評為嚴重失信企業且正處在信用評價結果公示期內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②本項目對近3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 曾被本項目招標人評價為履約不合格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③本項目對近2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項目招標人實施的項目中存在無正當理由放 棄中標資格、拒不簽訂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④本項目對近3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區政府有關部門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 ,達到 / 次或累計罰款 / 元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⑤本項目對因違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或者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 等違法行為 ,正在接受雄安新區政府有關部門立案調查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8)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規禁止的情形:
a.投標人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b.投標人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c.投標人單位負責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d.投標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e.投標人為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監理人;
f.投標人為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g.投標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