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秭歸縣水田壩鄉三溪河重點山洪溝治理工程(二期)一標段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秭歸縣水田壩鄉三溪河重點山洪溝治理工程(二期)一標段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宜昌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08點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ZGA070008-202401-01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0527-2024-00838
3、項目名稱:秭歸縣水田壩鄉三溪河重點山洪溝治理工程(二期)一標段
4、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5、預算金額:160(萬元)
6、最高限價:160(萬元)
7、采購需求:
主要治理區域為治理三溪河左岸JK2+387~JK2+280、右岸JKO+300~JKO+000,JK2+430~JK2+325,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半漿砌石擋墻護岸共計494m。具體詳見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歷天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整體預留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投標人須是依據國務院批準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確定的中型企業、小型企業或微型企業(殘疾人企業、監獄企業視同小型、微型企業),須出具對應的《中小企業(殘疾人企業、監獄企業)聲明函》。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投標單位要求(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1)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獨立法人的營業執照(上傳營業執照原件彩色掃描件);2)投標人須具備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上傳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3)投標人須具備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上傳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
2.擬派人員要求(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及其他人員):
1)擬派本工程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必須具有貳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注冊專業為水利(水利水電),證書上所記載的聘用單位應是該投標單位,同時須具備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擬派本工程項目經理應未在在建工程擔任施工項目負責人,并按招標文件要求作出承諾(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傳建造師注冊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或電子注冊證書、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或電子合格證書)。
2)擬派本工程技術負責人具有水利工程類中級及以上職稱;(上傳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擬派本工程的其他項目管理人員資格要求:施工員、質量(檢)員須具備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或水利行業協會頒發的崗位證或培訓合格證。現場專職安全員須具備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 證;(上傳相關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
4)企業負責人須具備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A 證;(上傳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或電子合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