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西安市清遠中水有限公司再生水利用配套設施建設工程(一階段)監理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項目所在地區:陜西省,西安市
一、招標條件
本西安市清遠中水有限公司再生水利用配套設施建設工程(一階段)監理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西安市清遠中水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模:根據我司再生水利用配套設施建設工程(一階段)總體計劃和安排,在草灘四路(尚苑路-河堤路)建設DN400再生水管道約1.9km;在草灘八路(尚耘路-河堤路)建設DN400再生水管道約2.2km;在尚苑路(草灘九路-草灘一路)建設DN400再生水管道約5.0km;在草灘一路(尚耘路-尚林路)建設DN400再生水管道約1.9km;總計建設DN400再生水管道約11km。工程建成將滿足經開區城市雜用水需求。本項目總投資5316.64萬元,其中工程費用為3101.78萬元,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西安市清遠中水有限公司再生水利用配套設施建設工程(一階段)監理項目。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西安市清遠中水有限公司再生水利用配套設施建設工程(一階段)監理項目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1、企業資質要求: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具有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部門核發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級(或以上)資質;
2、擬派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且在本單位注冊;
3、財務要求:提供2023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成立時間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時段的資產負債表),或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4、信譽要求:投標人提供“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截圖(被執行人包括投標人、法定代表人、項目總監理工程師);
5、其他要求: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提供聲明函)。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