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市2024年瑯琊區西澗街道、三官街道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澄清公告
2024年瑯琊區西澗街道、三官街道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澄清公告
項目編號:czlygc202411-002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2024年瑯琊區西澗街道、三官街道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招標文件作如下更正:
1、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0.9其他-3.3:中標人未履行下述義務的,滁州市瑯琊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將依法對中標人進行處理,追究相關責任:
①招標文件載明在規定期限內中標人應領取《中標通知書》,若中標人未在規定期限內領取《中標通知書》,招標人有權取消中標人中標資格,并將相關違約行為報送監管部門處理;
②中標人應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履約擔保并與招標人簽訂合同, 若中標人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履約擔保或簽訂合同,招標人有權取消中標人中標資格,并將相關違約行為報送監管部門處理;
③合同簽訂后,中標人存在規定時間內不組織人員進場開工、不履行供貨安裝義務等情況,招標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違約責任,同時將相關違約行為報送監管部門處理;
④中標人中標后被監管部門查實存在違法行為,不滿足中標條件的,中標無效,并做好項目后續工作;
⑤中標人在中標項目發生投訴、信訪舉報案件、履約存在爭議時,拒絕協助配合執法部門調查案件的,招標人可以取消其中標資格或解除合同。
更正為:中標人未履行下述義務的,滁州市瑯琊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將依法對中標人進行處理,追究相關責任:
①中標人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招標人有權取消中標人中標資格,并將相關違約行為報送監管部門處理;
②合同簽訂后,中標人存在規定時間內不組織人員進場開工、不履行供貨安裝義務等情況,招標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違約責任,同時將相關違約行為報送監管部門處理。
2、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總則-3.4投標保證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標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1)投標人在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或修改其投標文件;
(2)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協議書或未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交履約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