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茅箭區水利和湖泊局本級湖北省茅塔河幸福河湖建設項目第三方審計單位采購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湖北省茅塔河幸福河湖建設項目第三方審計單位采購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湖北省政府采購電子交易數據匯聚平臺(網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應商客戶端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420302202406000060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0302-2024-00285
3、項目名稱:湖北省茅塔河幸福河湖建設項目第三方審計單位采購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51.36(萬元)
6、最高限價:51.36(萬元)
7、采購需求:
為湖北省茅塔河幸福河湖建設項目五個包提供第三方審計服務。01包全過程跟蹤審計及相關咨詢服務工作,02包全過程跟蹤審計及相關咨詢服務工作,03包全過程跟蹤審計及相關咨詢服務工作,04包全過程跟蹤審計及相關咨詢服務工作,05包全過程跟蹤審計及相關咨詢服務工作。具體詳見本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項目采購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完成項目結算審核并出具審計報告為止。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供應商應為符合《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規定的中小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均視同小型、微型企業),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本項目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為“其他未列明行業”。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供應商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供應商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注冊執業于本單位的國家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證書,且在工程施工全過程中不得隨意更換。
三、獲取采購文件
1、時間: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2、地點:湖北省政府采購電子交易數據匯聚平臺(網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應商客戶端
3、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