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市枧頭鎮蘆源水系護岸工程公告
枧頭鎮蘆源水系護岸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枧頭鎮蘆源水系護岸工程施工已由萬發改招標核字【2024】76 號核準建設,招標人為萬安縣枧頭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 來自移民后期扶持資金,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單位:萬安縣枧頭鎮人民政府
2.2 工程名稱:枧頭鎮蘆源水系護岸工程
2.3 工程地點:枧頭鎮蘭田村
2.4 資金來源:移民后期扶持資金
2.5 標段劃分:1 個施工標段。
2.6 招標規模:本項目招標金額為1286228.93 元。新建1千米河道護岸(詳見工程量清單)。
2.7 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文件所約定的所有內容施工。(具體以工程 量清單為準)
2.8 計劃工期:2024 年12 月6日開工,2025 年3月5 日完工, 90 日歷天(具體以簽訂合同為準)
2.9 質量要求:合格。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2、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3、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A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 (不含臨時)注冊證和(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B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條件的通知》贛建人〔2022〕5 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 C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5、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不得同時兼任其他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機構成員。投標人擬投入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在其他工程項目履職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手續,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6個月以前批準。對投標人擬投入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是否同時兼任其他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機構成員的認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項目的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意見,也可以由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并出具認定意見。
7、“根據《吉安市關于進一步強化源頭治欠推進工程建設領域落實“吉薪即付”實 施方案》(吉辦字〔2022〕24號)文件規定,投標企業應提供《工傷保險參保和無 拖欠農民工工資承諾函》(詳見招標文件的其他材料附件一格式)未按要求提交承諾書或承諾失實的,將視為無效,由投標人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