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24年陽新縣龍港、排市等4鎮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新建及改造提升工程招標(采購)公告
【項目概況】
2024年陽新縣龍港、排市等4鎮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新建及改造提升工程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陽新縣工程電子交易平臺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E4202000067500237001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0222-2024-02432
3、項目名稱:2024年陽新縣龍港、排市等4鎮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新建及改造提升工程
4、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5、預算金額:2178.84(萬元)
6、最高限價:2178.84(萬元)
7、采購需求:
本項目本次招標共劃分為4個標段,主要招標范圍分別為:
第1標段:2024年陽新縣高標準農田建設(新建)項目(城東新區片)。招標范圍:2024年陽新縣高標準農田建設(新建)項目(城東新區片),涉及城東新區石震村、良薦村,建設內容為土地平整、田坎建筑、現澆矩形渠、分水口、攔水壩、修復田間道路、修復和新建生產路等工程,具體以招標工程量清單為準。 計劃工期: 180 日歷天,合同估算價:692.22萬元。
第2標段:2024年陽新縣高標準農田建設(新建)項目(龍港、排市鎮片區)。招標范圍:2024年陽新縣高標準農田建設(新建)項目(龍港、排市片區),涉及龍港鎮大橋鋪村、排市鎮梅潭村、上王村,建設內容為土地平整、田坎建筑、現澆矩形渠、分水口、攔水壩、修復田間道路、修復和新建生產路等工程,具體以招標工程量清單為準。 計劃工期: 180 日歷天。合同估算價:412.74萬元。
第3標段:2024年陽新縣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改造)項目(龍港鎮片區)。招標范圍:2024年陽新縣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改造)項目(龍港鎮片區),涉及龍港鎮門樓村、林上村,建設內容為土地平整、平整土方、田埂砌筑、表土剝離回填、清淤坑塘、新建及修復泵站、新建溢流堰及農渠、新建灌排渠和管道、涵洞、排水口、斗溝、修建田間道路和生產道路等工程,具體以招標工程量清單為準。 計劃工期:180日歷天。合同估算價:595.12萬元。
第4標段:2024年陽新縣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改造)項目(木港鎮片區)。招標范圍:2024年陽新縣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改造)項目(木港鎮片區),涉及木港鎮下彭村、豐臺村,建設內容為土地平整、平整土方、田埂砌筑、表土剝離回填、清淤坑塘、新建及修復泵站、新建溢流堰及農渠、新建灌排渠和管道、涵洞、排水口、斗溝、修建田間道路和生產道路等工程,具體以招標工程量清單為準。 計劃工期:180日歷天。合同估算價:478.76萬元。
2.3 其他:/ 。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歷天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項目整體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1)資質條件:1)具備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2)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及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