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機器管招投標)樂東縣城生活垃圾填埋場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招標公告
樂東縣城生活垃圾填埋場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樂東縣城生活垃圾填埋場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以樂東黎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樂東縣城生活垃圾填埋場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立項的批復(樂發審立字〔2021〕97號)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 樂東黎族自治縣城市管理服務中心,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占比:10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樂東縣城生活垃圾填埋場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 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樂東縣城生活垃圾填埋場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
2.1 建設地點: 樂東縣抱由鎮樂東縣城生活垃圾填埋場內
2.2 建設內容及規模: 防滲灌漿、滲瀝液抽排系統、滲瀝液抽排井電氣、壩體加固、防飛網、臨時覆蓋拆除等。
2.3 計劃工期: 180 日歷天,缺陷責任期: 730 日歷天。
2.4 招標范圍: 施工總承包(具體內容以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為準)
2.5 招標控制價(元): 8274748.22
2.6 質量要求: 符合現行國家有關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和標準的要求
2.7 應用bim技術: 不應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樂東縣城生活垃圾填埋場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以及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級) 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須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含以上級)執業資格且在投標人單位注冊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
3.2 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并承諾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2)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