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市樟樹市2024年統籌整合資金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公告
樟樹市2024年統籌整合資金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樟樹市2024年統籌整合資金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已由上級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樟樹市吳城鄉人民政府 ,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該項目的施工標面向國內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樟樹市境內。
2.2 招標規模及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計劃工期:約 180 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為2024年 11 月 30 日,計劃竣工日期為2025年 5月 30日。具體時間以開工令為準;
2.3 招標范圍及內容:本項目的施工標。詳見招標工程量清單。
2.4 標段劃分:附表一:《招標項目情況表》
2.5 質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 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 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3) 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 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和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3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建人〔2022〕5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水利專業技術職稱不予認可);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派建造師,項目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必須為本單位的正式員工 ,須提供本項目開標當月前連續近6個月以上在本企業參加五險一金繳費憑證(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不含開標當月),因工作變更不足6個月的,以證書中變更時間為準)的證明材料。以上資料原件的掃描件上傳于電子投標文件中,未提供者作無效標處理)(因工作單位變更不足6個月的,以證書中的變更時間為準),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勞動合同。
(5) 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 本項目委托人可由擬派注冊建造師或公司經營人員擔任;
(7) 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無需出席開標會,但擬投入本項目的擬派建造師,項目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不得有在建項目,有在建項目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手續,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 6 個月以前辦理的,否則按有在建項目認定;注:以上
(1)-
(7)項要求的證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掃描件上傳于電子投標文件中,未提供作無效投標處理。
3.2 投標文件中企業資質、擬投入人員等均應為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jxsggzy.cn/web/)交易主體企業用戶庫(水利工程)中公示信息,否則無效。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