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臨沂市沂水縣新建濰坊至宿遷高速鐵路(沂水段)項目“三電”及管線遷改工程重新招標公告
臨沂市沂水縣新建濰坊至宿遷高速鐵路(沂水段)項目“三電”及管線遷改工程
重新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臨沂市沂水縣新建濰坊至宿遷高速鐵路(沂水段)項目“三電”及管線遷改工程經《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新建濰坊至宿遷高速鐵路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發改基礎【2023】603號)、《國鐵集團、山東省人民政府、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新建濰坊至宿遷高速鐵路初步設計的批復》(鐵鑒函【2023】458號)批準建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研究決定,對上述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工程總承包單位(EPC)。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臨沂市沂水縣新建濰坊至宿遷高速鐵路(沂水段)項目“三電”及管線遷改工程EPC項目,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影響濰宿高鐵(沂水段)正線和相關工程建設及運營的“三電”管線遷改相關工作,包括新建高鐵引起的路內外電力路線及相關設施遷改;路內外通信、信號電纜及設備等及相關設施遷改;燃油、燃氣管道及相關設施遷改以及有關設施的電磁防護;給排水管道及相關設施遷改防護等。上述遷改所引起的鐵路紅線范圍內、外的相關改造工程和征地拆遷。以及辦理“三電”及管線遷改、臨時用地等相關手續和費用;
(2)保證濰宿高鐵建設工程而發生的臨時過渡遷改工程施工及相關設計咨詢服務;
(3)為遷改進行的征(占)地、拆遷、借(租)地、青苗等補償等地上附著物、建筑物、構筑物的拆除及清運、清表和補償;
(4)辦理“三電”及管線遷改涉及到的征拆安置、臨時及永久占地、環評、水保、規劃、施工許可、工程保險費等相關手續等;
(5)負責相關單位協調、遷改工程竣工(交接)驗收、竣工資料的編制、移交等工作。
2.2建設地點:濰宿高鐵沂水縣境內段沿線。
2.3招標范圍:
2.3.1設計:包括但不限于現場測繪、巖土勘察、方案設計、論證、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期間的設計服務及竣工驗收等后續服務所包含的全過程所有工作內容;
2.3.2采購:包括采購項目所需的材料、設備等全部內容;
2.3.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按相關規范標準規定、項目設計圖紙及招標人要求進行工程施工等全部內容,含為遷改進行的征(占)地、拆遷、借(租)地、青苗等補償;地上附著物、建筑物、構筑物的拆除及清運、清表和補償;辦理“三電”及管線遷改涉及到的征拆安置、臨時及永久占地、環評、水保、規劃、施工許可、工程保險費等相關手續等;負責相關單位協調、遷改工程竣工(交接)驗收、竣工資料的編制、移交等工作,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并整體移交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同時承擔相關總體協調工作。
2.4標段劃分:
本招標項目劃分兩個標段,一標段:500kV及以上電力遷改工程;二標段:500kV以下電力、通信及信號、燃油、燃氣管道及電磁防護、給排水等遷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