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尼勒克縣尼勒克鎮(zhèn)薩熱買里村生活污水處理(二期)建設項目(EPC)
尼勒克縣尼勒克鎮(zhèn)薩熱買里村生活污水處理(二期)建設項目(EPC) 資格預審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 尼勒克縣尼勒克鎮(zhèn)薩熱買里村生活污水處理(二期)建設項目 已由 尼勒克縣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尼發(fā)改〔2024〕183號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 尼勒克縣尼勒克鎮(zhèn)人民政府 ,建設資金來自 農村改廁歷年結余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 尼勒克縣尼勒克鎮(zhèn)薩熱買里村生活污水處理(二期)建設項目(EPC) 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滿足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尼勒克縣尼勒克鎮(zhèn)薩熱買里村。
2.1.2建設規(guī)模:新建DE160排水主管道3486m,DE110排污支管道676m,DE90排污支管道2943m,DE63排污支管道1080m,真空負壓井216座,集成地埋一體化真空負壓收集站1座及其相關附屬設施。
2.1.3 總投資額:555.31萬元
2.1.4總承包計劃工期:142 日歷天(具體以合同約定為準);
2.1.5 標段劃分:本公告共劃分為1個標段
2.2招標范圍:本項目的設計服務(施工圖設計及施工期間的配合服務);采購(含所有材料、設施、設備的采購、安裝、調試、試運行、培訓);施工總承包直至竣工驗收及整體移交、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及質量保修期內的保修服務等相關后續(xù)工作,并對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和造價等全面負責并承擔主體工程質量終身責任。
3. 申請人資格要求3.1、申請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
3.2、資質要求。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1)設計資質要求: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市政行業(yè)乙級(含)以上資質或市政行業(yè)(排水工程)專業(yè)乙級含以上資質。
(2)施工資質要求: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
(3)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聯(lián)合體申請的, 由聯(lián)合體牽頭人提供)。
(4)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5)自治區(qū)外建筑企業(yè)應按照《關于進一步推動自治區(qū)建筑市場統(tǒng)一開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號)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報送手續(xù)。
3.3、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資格要求: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①具備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②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③具備市政工程相關專業(yè)高級工程師技術職稱。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可由項目管理機構滿足相應條件的人員兼任。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2)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