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蘭州黃河進口汽車修理有限公司噴漆房廢氣治理催化燃燒工藝系統改造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蘭州黃河進口汽車修理有限公司噴漆房廢氣治理催化燃燒工藝系統改造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甘肅金鴻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受蘭州黃河進口汽車修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蘭州黃河進口汽車修理有限公司噴漆房廢氣治理催化燃燒工藝系統改造項目以競爭性磋商方式進行招標,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前來參加,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項目編號:gsjh2024-015
項目名稱:蘭州黃河進口汽車修理有限公司噴漆房廢氣治理催化燃燒工藝系統改造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人民幣20萬元
最高限價:人民幣20萬元
采購需求:蘭州黃河進口汽車修理有限公司噴漆房廢氣治理催化燃燒工藝系統改造工作。(詳見第四章采購需求)
交貨期:合同簽訂后30日歷天內完成。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二、競爭性磋商供應商資格要求1.滿足《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條件:
①投標人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自然人身份證明,或其他非企業組織證明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文件。(原件掃描件加蓋公章)
②投標人提供投標截止日前18個月內經第三方審計的財務報告復印件,或財政部門認可的政府采購專業擔保機構出具的投標擔保函原件,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復印件。(以出報告日期為準)。
③投標人需提供投標截止日前近一年內繳納的任意一個月的增值稅或企業所得稅的憑據,依法免稅的投標人,應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
④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供應商需提供投標截止日前近一年內任意一個月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入賬憑據)。
⑤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截至開標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應商可提供自成立以來無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