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區馬坊鎮南干渠街(金塔路-金平路)道路及管線工程監理招標公告
平谷區馬坊鎮南干渠街(金塔路-金平路)道路及管線工程 監理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工程 平谷區馬坊鎮南干渠街(金塔路-金平路)道路及管線工程 已由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京發改(審)〔2024〕171號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北京馬坊物流基礎設施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政府投資(地方) ,出資比例為 100%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工程的監理與相關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工程建設地點 平谷區馬坊鎮
2.2 本工程建設規模 道路規劃為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長約1.513公里,寬40米,隨路同步實施雨水、污水、給水、再生水等工程。 工程概算(估算)投資額 5582.09 (萬元)
2.3 本工程計劃工期 292 日歷天
2.4 本工程招標范圍 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綠化工程、管線工程等全部內容監理。
2.5 其他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企業營業執照,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 (專業、等級)工程監理資質,具有 近五年(2019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1日)具有已完成合同額在90萬元以上或道路長度1公里(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監理業績 (近年類似工程描述)監理業績。其中,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注冊專業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總監理工程師任命書。擬派總監理工程師 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時擔任其他建設工程總監理工程師。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接受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本工程中投標。
3.3 其他資格要求 /
4. 投標人信譽要求
4.1 本工程招標采用失信被執行人 否決性 (限制性/否決性)懲戒方式。
4.2 本工程招標對信譽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