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洛津溪至鹽河故道排水河道改造工程監理招標招標公告
洛津溪至鹽河故道排水河道改造工程監理招標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洛津溪至鹽河故道排水河道改造工程已由衡水市冀州區行政審批局以衡水市冀州區行政審批局關于《洛津溪至鹽河故道排水河道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冀州行審審字(2023)70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衡水市冀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資金及財政資金統籌,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衡水市冀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項目名稱:洛津溪至鹽河故道排水河道改造工程監理招標2.1.2建設單位:衡水市冀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1.3建設地點: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區2.1.4建設內容及規模:本項目對洛津溪至鹽河故道雨水排水河道進行改造,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雨水排水渠道連接管道改造、第五實驗小學東至冀新公園段現狀坑塘與新建明渠排澇通道連接、穿越東湖大街雨水排水方涵改造、新建雨水泵站及泵站排水管道。
2.1.5資金來源:上級資金及財政資金統籌2.1.6監理服務期限:從監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驗收、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結束。
2.1.7質量標準:按照國家及現行行業工程建設的要求和規定,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標準,監理單位對承擔的工程質量終身負責。
2.1.8標段劃分:一個標段2.1.9招標方式:公開招標2.1.10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2.2招標范圍:洛津溪至鹽河故道排水河道改造工程監理招標,包括施工階段、竣工驗收階段、保修階段及缺陷責任期監理,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范圍內的全部監理工作。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