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水庫防災減災及蓄水能力提升工程安置房及配套基礎設施項目(沙河地塊)房屋征收(房屋拆除)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密云水庫防災減災及蓄水能力提升工程安置房及配套基礎設施項目(沙河地塊)房屋征收(房屋拆除)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北京市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11-13 09:00(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11011824210200006310-XM001
項目名稱:密云水庫防災減災及蓄水能力提升工程安置房及配套基礎設施項目(沙河地塊)房屋征收(房屋拆除)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270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27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密云水庫防災減災及蓄水能力提升工程安置房及配套基礎設施項目(沙河地塊)房屋征收(房屋拆除),詳見招標文件第四章采購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范圍內達到場地預驗收技術標準為止。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2.1 中小企業政策
□本項目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采購份額。
■本項目專門面向 ■中小 □小微企業 采購。即:提供的貨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業制造、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業承接。
□本項目預留部分采購項目預算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對于預留份額,提供的貨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制造、服務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承接。預留份額通過以下措施進行:無。
2.2 其它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的資格要求(如有):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本項目是否屬于政府購買服務:
■否
□是,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且由財政撥款保障的群團組織,不得作為承接主體;
3.2其他特定資格要求:
(1)根據財庫〔2016〕125號《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要求,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相關主體信用記錄,截止時間點為投標截止時間當天。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無須供應商提供,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查詢。)
(2)供應商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
(3)供應商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新](含)以上資質;
(4)供應商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本單位注冊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且在確定成交人時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