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服務中核四川環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員工補充醫療保險項目招標公告
中核四川環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員工補充醫療保險項目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核四川環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員工補充醫療保險項目已審批,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中核四川環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代理機構北京江河潤澤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中核四川環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員工補充醫療保險項目。
2.2招標編號:BRR23-ZB2-ZB-008-006。
2.3項目概況:為提高中核四川環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員工醫療保障水平,減輕員工醫療負擔,在已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建立員工補充醫療綜合保險。
2.4招標內容:受托人按委托人要求,在廣元市、成都市新都區為委托人員工(總人數約1846人)提供包括門診補充醫療保險、住院補充醫療保險和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等保險賠付及相關服務,并按委托人要求于每季度、每年末提供該服務期內員工補充醫療保險理賠情況,具體服務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技術規格書”。
2.5服務地點:四川省成都市、廣元市,招標人指定地點。
2.6服務期限:三年,合同(協議)由發包人與委托人按照保險年度逐年簽訂。
2.7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及行業現行相關標準,滿足技術規格書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
3.2投標人應持有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頒發的《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具有在中國境內承保本項目相應險種的資格(若以分公司名義參與投標的,應提供總公司出具的授權書)。
3.3投標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應具有至少1項團體保險(至少500人)服務業績(應提供相應業績證明材料)。
3.4投標人應具有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近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的財務會計報表(投標人成立時間晚于要求年份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財務報表)。
3.5投標人應提供自2024年2月1日以來已繳存的至少三個月的社會保險繳存單據(完稅憑證)或社保機構開具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情況證明,單據或證明上應有社保機構或代收機構的公章或業務專用章。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6投標人在經營活動中不存在重大違法記錄等違法行為,嚴格遵守國家及招標人相關保密管理規定,提供投標人承諾書(應提供承諾書)。
3.7投標人應在四川省內設有承保機構(應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3.8投標人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