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黃柏河支流沙河中上游綜合治理工程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宜昌市黃柏河支流沙河中上游綜合治理工程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10點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YCA070006-202401-01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0502-2024-00388
3、項目名稱:宜昌市黃柏河支流沙河中上游綜合治理工程
4、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5、預算金額:1088.91(萬元)
6、最高限價:1088.906764(萬元)
7、采購需求:
施工設計圖、工程量清單、招標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圍內的所有工程(詳見工程量清單)。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歷天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的相關要求(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采購項目,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所屬行業為“建筑業”。):中小微企業投標時,應當出具對應的《中小企業(殘疾人企業、監獄企業)聲明函》;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具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投標人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投標,投標文件的單位蓋章必須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蓋章無效;(上傳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
2、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等級;(上傳資質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
3、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上傳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彩色掃描件,如因辦理年檢證書在有效期內而不能上傳原件彩色掃描件的,則應上傳企業法人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安全監督機構開具的有效證明原件彩色掃描件;如證書不在有效期內,則評委不予采信)
4、企業主要負責人及擬任本合同工程的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均須取得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水安證)(分別對應的為A證、B證、C證),且在有效期內(上傳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或帶二維碼的考核合格人員證書信息彩色截圖);
5、擬派項目經理具有水利水電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不含臨時執業證書),證書上注冊的工作單位為該投標單位,且未在其他在建項目中擔任項目經理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并按招標文件要求作出承諾(上傳建造師注冊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
6、擬派技術負責人具有水利工程類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或與該職稱直接對應的相應系列和層級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上傳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
7、擬派“五大員”(施工員、安全員、質量員、資料員、材料員)應具有相應崗位證(或培訓證、資格證,上傳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
8、投標人擬派本項目人員(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五大員)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項目中擔任項目管理人員(上傳現場關鍵崗位管理人員無在建承諾書,格式自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