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洋石油集團安全環保公司燃燒治理專有及配套設備購置專有協議
安全環保公司燃燒治理專有及配套設備購置專有協議 基本信息
項目名稱
安全環保公司燃燒治理專有及配套設備購置專有協議
工程項目名稱
安全環保公司燃燒治理專有及配套設備購置專有協議
項目概況
隨著國家對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管控要求越來越嚴格,中海油各公司對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的需求越來越大,通過前期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業績積累,在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程項目業績和技術儲備上擁有很大的優勢,未來預計簽訂多套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備,為滿足業務需要,現進行安全環保公司燃燒治理專有及配套設備購置專有協議采購。
項目所在地
天津市
資金來源
企業自籌
資金落實情況
已落實
是否允許聯合體投標
否
異議投訴
異議投訴應在中國海油供應鏈數字化平臺提交
發布媒介
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采辦業務管理與交易系統,,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供應鏈數字化平臺
標段信息
1. 安全環保公司燃燒治理專有及配套設備購置專有協議 標段
標段(包)編號
24-CNCCC-HW-GK-7702/01
發標日期
2024年10月31日
主要技術規格
燃燒器撬、高溫換熱器、風冷器、水冷冷卻器、水冷塔、余熱回收設備、風機、煙囪、均質混風罐、緩沖罐、阻火器、氣液分離罐等具體技術規格詳見第五章供貨要求。
交貨期/服務期/完工期
協議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年,合同階段采用“1+1+1”的方式,訂單下達后35個日歷日內交貨
交貨數量
詳見第五章供貨要求
招標范圍
直接燃燒治理專有及配套設備
出資比例
100%
生產能力
/
資格要求
3.1投標主體: (1)投標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投標時需提供原件掃描件(原件備查)。 投標人為事業單位的,應具有合法有效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投標時需提供原件掃描件(原件備查)。 投標人為分公司的,應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和上級法人單位授權書,分公司與上級法人單位只可一家參與投標,同時參與投標的,投標均無效。 (2)投標人應為本次投標所投產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制造商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并提供支持文件: 1)生產資質證書(廢氣或VOCs處理系統或設備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制造許可證); 2)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認證范圍包括:廢氣或VOCs處理系統或設備的設計/生產/制造等),國內認證機構簽發的證書應可在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http://www.cnca.gov.cn/)核實(如適用)。如果有國家相關部門發布的最新體系標準,以最新體系標準為準。投標時需提供原件掃描件(原件備查);3)廠房證明(投標時須提供廠房的自有房產證明或租賃證明(投標人提供母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房產證明不視為自有)、生產/加工廢氣或VOCs處理系統的設備實物照片以及生產/加工廢氣或VOCs處理系統的設備的發票或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