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樂山市市中區排水防澇基礎設施改造提升工程-自建還房小區、主城區排水防澇及其他配套綜合整治項目公告
第一章 招標公告(適用于公開招標)
樂山市市中區排水防澇基礎設施改造提升工程- 自建還房小區、主城區排水防澇及其他配套綜合整治項目 (項目名稱)監理 標段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1.1本招標項目 樂山市市中區排水防澇基礎設施改造提升工程- 自建還房小區、主城區排水防澇及其他配套綜合整治項目 (項目名稱)已由 樂山市市中區發展和改革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樂發改政策〔2023〕100 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樂山嘉和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 建設資金來自 政府投資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樂山嘉和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1.2本招標項目由 樂山市市中區發展和改革局 (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 樂發改政策〔2023〕100 號 )的招標組織形式為 委托招標。 招標人選擇的招標代理機構是 長源全過程工程咨詢(四川)有限公司。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樂山市市中區。
2.2 建設規模:主要包含 3 部分內容:
(1)江公堰排澇通道整治;
(2)小區排水改造;
(3)小區地坪改造。
2.3 監理服務期:施工工期+質量保修期(缺陷責任期)。
2.4 招標范圍:本項目施工階段的施工監理服務和質量保修(缺陷責任期)階段的相關服務。
2.5 標段劃分:1個標段。
2.6 標段投資額:9700萬元。
(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模及投資額、監理服務期限、招標范圍、標段劃分及標段投資額等)。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3.1.1資質要求: 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 。
3.1.2業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