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阜城縣水利防災能力提升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預招標招標公告
阜城縣水利防災能力提升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預招標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阜城縣水利防災能力提升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已由阜城縣發展和改革局以《阜城發展和改革局關于阜城縣水利防災能力提升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的批復》(阜發改投資審批【2024】104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阜城縣水利局,建設資金來自申請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資金配套解決,資金暫未落實(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阜城縣水利局,根據《衡水市利用國債資金工程建設項目預招標暫行管理辦法》(衡數政規【2024】2號)規定。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1)建設地點:衡水市阜城縣阜城鎮,蔣坊鄉,建橋鄉,漫河鎮,古城鎮,大白鄉,王集鄉,崔廟鎮,碼頭鎮,霞口鎮。
(2)建設內容及規模:清淤疏浚渠道206.282km,渠道護砌15.397km,新建水閘15 座,改建涵橋 490 座,改建農橋 60 座,管道工程 15.176km,新建揚水點及配套設施 500 座,坑塘整治8座。
(3)工期要求:建設期限14個月。
(4)質量標準:合格,滿足工程以及國家、地方和行業現行的規范要求。
2.2招標范圍:本次招標采用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包括施工圖設計階段的勘察(含測量)、施工圖設計(含施工圖階段主體工程設計、水保設計、環保設計)、施工(建筑工程、機電設備及安裝工程、金屬結構設備及安裝工程、施工臨時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環境保護工程等)等實行全過程的總承包,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整體移交,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其他服務。 具體內容如下:承包人應按照經批復的初步設計的全部內容、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及發包人要求,完成本項目施工圖設計階段的勘察(含測量)、施工圖設計(包括但不限于項目施工圖設計及全部后續設計服務工作及配合、施工圖審查等其他服務內容)、采購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竣工驗收、聯合驗收、交付,并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維修其任何缺陷及質量問題)、試運行、竣工備案等全過程工作,以及其它為實現本工程建設目標所應實施的全部工作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同時具有以下三類資質:
(1)勘察資質要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乙級及以上資質,且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專業類(工程測量)乙級及以上資質或自然資源部門頒發的測繪類(工程測量)乙級及以上資質;
(2)設計資質要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水利行業乙級及以上或工程設計水利行業(河道整治、灌溉排澇)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3)施工資質要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級資質,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投標人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應具有相應的勘察設計及施工能力。
3.1.2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國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3.1.3其他要求:
(1)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的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投標人應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投標文件中須附投標人承諾書);
(4)本項目屬于預招標項目,存在無法實施的未知風險,參加預招標項目的投標人投標時應當提交已知風險承諾書(投標文件中須附已知風險承諾書)。
3.1.4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