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市汝城縣耒水流域(延壽段)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標段郴州市汝城縣耒水流域(延壽段)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項目/標段名稱)已由汝城縣發展和改革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汝發改[2023]155號、汝發招核[2024]33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中央預算內投資和建設單位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湖南汝城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材信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標段名稱:郴州市汝城縣耒水流域(延壽段)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
2.2建設地點:汝城縣耒水流域。
2.3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建設污水管網、河道垃圾清理、垃圾清運、污染底泥清理、生態護岸、生態隔離帶、生態溝渠等綜合治理工程。本項目概算5628.05萬元。
2.4招標范圍:本次招標采用工程總承包方式,按照項目內容與初步設計方案對 本項目進行設計、采購、施工等實行全過程承包,對其所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造 價、工期和驗收全面負責。
2.5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6投標人可以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具體要求如下:/。
2.7計劃工期:360日歷天,其中設計工期30日歷天,建設工期330日歷天。
2.8質量要求: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設計成果應符合國家、行業及地方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規范及技術及施工需求。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滿足設計要求,符合國家驗收規范合格工程標準。
2.9其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 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設計、采購、施工的相應能力。
3.2 須同時具備以下資質,資質證書處于有效期內:
(1)施工資質:具備處于有效期內的環保工程專業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和處于有效期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設計資質: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丙級及以上資質和環境工程設計專項(污染修復工程)甲級及以上資質,且證書處于有效期。
3.3投標人擬任本招標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項目總負責人)必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壹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或☑市政公用工程或環境工程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且為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正式員工。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及其它關鍵崗位人員(其它關鍵崗位人員是指:施工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質量員、材料員、施工員、預算員或資料員)。☑擬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項目總負責人)與擬任設計負責人或擬任施工負責人可以為同一人,但必須滿足相應的資格要求。□擬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項目總負責人)在本項目不得兼任其他職務。
3.4 (A)投標人擬任本招標項目的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必須具有環境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環保工程師或注冊給排水工程師和環境保護工程相關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且為投標單位正式員工。(適用于中大型項目)
(B) 投標人擬任本招標項目的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必須具有/專業/技術職稱,且為投標單位正式員工。(適用于小型項目)
3.5 投標人擬任本招標項目的施工負責人必須具有/專業/技術職稱和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壹級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或核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為投標單位正式員工,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及其它關鍵崗位人員(其它關鍵崗位人員是指:施工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質量員、材料員、施工員、預算員或資料員)。
3.6 擬任專職安全員具有水利或住建部門頒發或核發的 C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為投標單位正式員工。
3.7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具體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4.2。
3.8 類似工程業績要求:
□不要求(最低資質等級單位承擔的工程,不得將類似工程業績等作為投標資格條件。但中型項目除外)
☑要求,企業承擔過1項類似工程;類似工程業績的相關要求:
投標人近五年(投標截止時間前 1826 天)承擔過工程規模不少于 1900 萬元的水環境綜合治理或水生態修復類似工程(不包含城市污水處理工程)的設計或設計牽頭總承包業績。
3.9本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文件編制單位及其評估單位:
☑不得參加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