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市三峽能源浙江省湖州盛林80MW漁光互補項目送出工程驗收和升壓站竣工環保驗收項目變更公告
三峽浙江區域盛林光伏送出工程環保驗收和升壓站竣工環保驗收服務采購項目采購變更公告
采購編號:Q241100334892_
1.采購條件
根據有關計劃安排,采購人 湖州吳興盛林電力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采購人)對 三峽浙江區域盛林光伏站送出工程環保驗收和升壓站竣工環保驗收服務采購項目 項目進行 ?競爭性談判采購 □詢價采購,本項目 □采購人自主采購 □采購代理機構為:____(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本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發布采購公告。
2.采購范圍
三峽浙江區域盛林光伏站光伏湖州市吳興區東林鎮80MW漁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位于湖州市吳興區東林鎮星群村、田橫郎(朱家墩)水域,項目總裝機容量80MWp,總占地面積2600畝左右。主體工程建設主要內容為光伏場區樁基及支架組件安裝工程、光伏場區電氣安裝工程、35kV集電線路工程、升壓站土建工程、升壓站電氣安裝及調試工程,110kV送出線路工程等。項目發電系統采用分塊發電集中并網方案,將系統分成27個約2.5MWp的光伏并網發電單元。送出線路工程新建1回110kV架空線路T接鈕西1029線與系統并網,新建線路采用單回路架設,全長約5.2km。
2.2標段劃分及采購內容
本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采購內容為:
為滿足《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要求,需對湖州盛林升壓站和送出線路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電磁輻射、噪聲等)進行定性或定量分析,出具檢測報告,提出相應對策并編制該項目驗收報告。該報告需通過外部專家評審會,取得專家評審意見,并通過相關監管部門備案或公示。
(2)服務期:
合同簽訂后 30天內完成報告編制和通過專家評審,并完成備案或公示(公示時間不計算在內)
3.供應商資格要求(以下條件需同時具備)
資質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