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溫宿縣新城區排水防澇工程建設項目(監理)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溫宿縣新城區排水防澇工程建設項目(監理)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政采云平臺線上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7日 10:30(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WSFS-2024-131
項目名稱:溫宿縣新城區排水防澇工程建設項目(監理)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元):980000
最高限價(元):980000
采購需求:
標項名稱: 溫宿縣新城區排水防澇工程建設項目(監理)
數量:1 預算金額(元):980000
單位:項
簡要規格描述:對溫宿縣新城區排水防澇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全過程監理。
備注:
合同履約期限:標項 1,2024年11月至2025年12月。
本項目(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標項1:標項1:供應商為中小企業/小微企業
(1)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關于
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 號文);
(2)財政部、生態環境部《關于印發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8 號文);
(3)財政部、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9 號文);
(4)市場監管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參與實施政府采購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認證機構名錄的公告》(2019 年第 16 號);
(5)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0]46 號文);
(6)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 號)。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標項1】
(1)具有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專業乙級(含)以上資質。
(2)項目負責人:擬派的總監理工程師須在投標人本單位注冊,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